关于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在学院领导的关注下,在各部门的协助下,评估办公室起草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现向全院征求意见,请各部门组织人员认真研究,特别是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内容描述是否得当,数字是否准确,有无遗漏和补充内容,并将讨论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报评估办公室。
邮箱地址:1751173613@qq.com。
自评报告涉及学院核心数据,请各部门注意保密,不要向外传播。
附件:辽宁警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本科评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