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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科合格评估第三阶段任务的通知
本科评估办公室 2022-10-10

院内各部门:

根据《辽宁警察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即将迎来第三阶段即迎评阶段。评估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第三阶段任务分解,请全院各部门立即行动,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内容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第三阶段任务分解表

本科评估办公室